? ? ? 一、為什么要修訂《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》?
? ? ? 省地方標準《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》(DB42/T1319-2017)從2018年7月1日起開始執(zhí)行后,全省縣以上城區(qū)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已全面實施,為推進我省綠色建筑規(guī)?;l(fā)展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。2019年,國家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(GB/T50378-2019)(以下簡稱“19版國標”)進行了修訂更新,并于當年8月1日開始實施。19版國標重新構建了綠色建筑評價體系,提高了綠色建筑性能要求,拓展了綠色建筑內涵。為與19版國標的技術體系相適應,體現(xiàn)我省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實際及地域特點,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(fā)展,我廳組織建筑節(jié)能相關研究機構和專家,按19版國標綠色建筑基本級規(guī)定,對《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》(DB42/T1319-2017)進行了修訂。新修訂的《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》(DB42/T1319-2021)(以下簡稱“《新標準》”)于2021年3月1日由省住建廳、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,將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。
? ? ? ?二、在執(zhí)行《新標準》時間上有什么要求?
? ? ? 《新標準》總體水平優(yōu)于19版國標基本級。考慮到建設、設計、施工單位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及從業(yè)人員開始執(zhí)行《新標準》有一個學習和適應過程,設定6月1日至8月1日為過渡期。在此期間,鼓勵根據(jù)項目實際情況修改完善設計方案,建設單位提交的施工圖審查文件,可按《新標準》進行審查。對于8月1日(含)之后提交審查的施工圖文件,應嚴格執(zhí)行《新標準》。
? ? ? 三、各建設主體及相關機構的責任有哪些?
? ? ? 根據(jù)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《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》等法規(guī)文件要求,分別對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進行了明確。建設單位承擔首要責任,負責組織開展綠色建筑工程專項驗收,填報《綠色建筑工程驗收信息表》;設計單位應按《新標準》要求進行設計,提交綠色建筑設計專篇,并于工程驗收前出具綠色建筑工程驗收評價意見;施工單位應制定綠色建筑專項工作方案,落實好各項綠色建筑技術措施,并于工程驗收前出具綠色建筑工程驗收自評報告;監(jiān)理單位應對綠色建筑實施情況進行監(jiān)理,并于工程驗收前出具綠色建筑工程驗收評估報告;施工圖審查機構對納入審查范圍的項目應進行綠色建筑專項審查;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依法依規(guī)開展相關綠色建筑專項檢測等。
? ? ? ?四、各級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有哪些職責?
? ? ? ?文件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、事后監(jiān)管,督促參建各方主體落實質量責任。具體做好項目驗收、備案管理及信息報送工作。強調要通過審查《公共(居?。┙ㄖ?jié)能設計審查信息表》和《綠色建筑工程驗收信息表》,對綠色建筑進行確認等。同時要求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《新標準》的培訓,利用多平臺、多渠道開展不同形式的宣傳、推介活動,進一步提高綠色建筑的社會影響力和全民綠色、低碳意識。